市旅委全面开展公务支出公款消费规范检查
发布时间:2015-01-20 信息来源:杭州市旅游委员会 点击次数:456
市旅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不断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管理制度。根据李虹主任批示,计财处牵头对我委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购置及使用费、培训费、会议费等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
2014年委本级使用因公出国(境)费112.9万元,同比下降53%,公务接待费92.8万元,同比下降6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万元,同比下降30%,会议费46.5万元,培训费43.2万元。在自查中,没有发现在企业或下属单位列支因公出国(境)费、在接待费中列支礼品土特产费用、违规使用其他单位车辆、虚列会议培训费用等问题。
通过自查自纠,全委上下统一思想认识,及时制定或修订本单位相关制度和规定,并规范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