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意见概要 |
整改目标 |
完成情况 |
完成量 |
1 |
整合杭州旅游线路,大杭州旅游发展迅猛,但大量游客还集聚在杭州西湖,没有辐射到周边地区。市旅委作为职能部门,要重新研究旅游线路的计划和整合,不能推给旅游协会一面挡,要提升大杭州旅游。(区、县(市)街道乡镇党政、人大负责人意见第29条,另涉及此类问题的市民代表意见4条) |
1、充分发挥旅行社作用,引导旅行社向区县(市)输送客源;2、“三江两岸”年内新增绿道百公里,并完善各景区标识系统;3、整合乡村旅游点,举办民俗节庆活动,加大以“三江两岸”为代表的特色旅游产品和线路的开发与宣传,吸引更多休闲观光客;4、鼓励各景区(点)出台更多对杭州市民优惠措施。 |
今年以来,市旅委先后19次组团参加国内外旅游展会,重点在高铁沿线开展营销和电视直销,在各媒体上宣传风情小镇、特色乡村、农家乐产品。联手《钱江晚报》开展“看晚报、游杭州”系列活动,组织市民代表体验“三江两岸”和宋城景区,发行10万张惠及了市民与游客的“杭州通旅游消费卡”。在乡村旅游项目建设上,指导深澳江南古村建成3A景区,塘栖古镇等4个乡村旅游点争创A级景区,举办茶博会等旅游节庆活动,落实了对旅行社的奖励政策,鼓励旅游线路向各县(市)延伸。规划完成100公里“三江两岸”绿道建设,千岛湖环湖绿道两期已建成并将投入使用,各景区标识系统已基本完善,并完成标识的勘误,来杭自驾游、自由行产品日趋丰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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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导现象严重,治理成效不明显,处罚力度不够,建议:加强野导治理,从重从严治理,还市民良好的旅游环境。(专家学者意见第26条,另涉及此类问题的市民代表意见7条、网民意见1条) |
1、以贯彻《旅游法》为契机,强化旅游目的地管理,牵头抓好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的综合整治体系;2、专项整治与常态管控相结合,突出对景区及周边重点区域的长效管理;3、加强对野导非法利益链的研判,强化对野导拉客、欺诈消费等环节打击力度;4、堵疏结合,加强对游客的宣传引导,不断压缩野导生存空间。 |
今年以来,加强对“野导”非法拉客利益链的研判,先后两次召开全市旅游目的地管理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对“野导”整治工作。市旅委组织与工商、物价、质监、运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先后4次在节假日和旅游旺季对旅游购物、黑车、野导拉客等开展专项整治。落实长效机制,对西湖景区的重点区域实施不间断管控,提高整治威慑力。1-10月份,市、区两级共出动执法人员29072人次,驱赶“野导”7951人次,处理375人次、罚款2.2万元,“野导”扎堆拉客得到有效遏制。不断深化综合治理,以《旅游法》实施为契机,加大了旅游执法培训和对外宣传力度,编印针对“野导”法制宣传折页和针对游客的宣传手册,提醒游客“谨防野导拉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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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部门: 机关党委 联系人:王春林 联系电话:87925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