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构建旅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发布时间:2016-06-08 信息来源:杭州市旅游委员会 点击次数:660
随着大众旅游时代的到来,旅游纠纷也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针对旅游纠纷涉及面广、发生率高、标的额小的特点,如何快立、快审、快结,及时稳妥有效地化解纠纷,这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难题。6月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旅委在上城区人民法院召开旅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座谈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许米,市旅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孙喆,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人民法院、市旅委相关处室、市旅游质监所等参加会议。
双方就全市范围内建立旅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事宜初步达成以下共识:一是将建立旅游纠纷巡回审判点。本市主城区范围内的旅游纠纷案件集中在审判点公开开庭审理。其他区、县(市)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旅游纠纷巡回审判工作。二是将建立旅游纠纷联席会议和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旅游纠纷处理情况,就涉旅纠纷中的典型疑难复杂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三是将建立旅游纠纷专业化处理机制。建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加强对全市范围内各旅游纠纷处理机构的业务指导,提高旅游纠纷的专业化处理水平。四是将建立旅游纠纷诉调衔接机制。组建“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构建旅游纠纷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大调解格局。
(市旅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