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发[2013]42号文“关于印发《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精神,从11月开始,派驻市旅委纪检组组长李长青与委领导、机关各处室正(副)处长、直属单位正(副)主任(所长)、委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和直属单位科级干部就个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执行廉洁自律情况及加强机关反腐倡廉工作开展廉政责任谈话。